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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长春:放心消费示范店公示《消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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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凌能源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6-01 00:27:54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张春澍 记者李洪涛)6月8日,吉林记者从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南关分局获悉,长春为进一步营造端午节期间安全放心的放心费承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品质升级,消费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示范示消该局组织辖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共同开展“守护安全 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吉林全力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格局。长春

    经营者在店内进行公示《消费承诺》。张春澍/摄

    南关分局通过省、消费市、示范示消区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共同公示《消费承诺》的吉林方式,提醒广大消费者,长春坚持理性消费,放心费承规避购物风险,消费选择正规的示范示消经营场所选购商品,并注重商品的品质和特色,不过分追求奢侈,不盲目“为节消费”。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承诺:将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合法经营,用诚信精神取信于消费者;建设绿色维权通道,简化解决争议流程;依法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同时,南关分局在各放心消费示范店张贴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各类消费票据和相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也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南关分局将持续围绕放心消费的基础环境、安全环境、诚信环境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指数进行评价,不断开展宣传引导和提示警示,全面促进消费环境不断优化。

    责任编辑: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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