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凌能源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产品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amanni.com.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福建出台办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先进行法制审核

    分享到:
      来源:新凌能源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6-10 03:21:57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29日,福建法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审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重大执法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行政须先

      《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决定进行是审核指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该局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福建法制由审核机构对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出台合法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或者建议的办法内部监督活动。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类别区分,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须先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决定进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审核以及法律、福建法制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宜由省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办法》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执法承办机构应当在经过依法核查、调查、听证等程序结束之后,报送分管局领导审批之前送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审核机构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因情况紧急无法事前报送法制审核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法制审核手续。经法制审核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承办机构应当报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8项主要内容,即: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是否适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是否正确;行政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是否超越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齐备规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办法》还明确了法制审核责任分工,明确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审核机构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按照《办法》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意见表文书样式,并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宁夏石嘴山:推进大市场专班工作跑出加速度
    下一篇:辽宁沈阳:贯彻追求卓越理念 培育质量标杆梯队

    相关文章

    • 浙江绍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 加强标准引领和质量支撑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 湖北召开平台合规治理行政指导会
    • 北京海淀:行刑衔接打击恶意索赔行为
    • 浙江玉环:整治裱花蛋糕行业隐患出成效
    • 北京丰台:专项检查游泳装备产品质量
    • 福建:规范暑期旅游市场秩序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 山东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电子门锁
    • 福建古田:突击检查销量排名靠前的10家“网红店”
    • 校园食品安全

    友情链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新凌能源有限公司   sitemap

    0.0785s , 12367.1796875 kb